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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需要向自己傳講福音

  • 土瓜灣堂 - 王有為執事
  • 8月30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記得多年前曾經在屬靈書上讀到一個問題:「如果你想像天父現在正看著你,衪的表情是怎樣的?」對於你來說,天父的表情是怎樣的?是慈祥的笑臉?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?還是失望甚至是憤怒的表情?對於當時的我來說,天父的表情是變化的,當我自覺表現好的時候,衪對我是笑臉的,當我與衪疏遠或犯罪時,衪對我失望和憤怒的,彷彿我與天父的關係,是取決於我的「表現」。


直至我被提醒,基督徒也常常需要向自己傳講福音,這樣的狀況才慢慢的改變過來。我需要向自己傳講什麼的真理呢?


 一、天父對我的愛,是建基於「主耶穌」的表現,而不是「我」的表現


基督徒的因信稱義,指的不單是我們因著相信耶穌,罪得赦免,更有「歸算」的意思,即因著我們的信,上帝把耶穌基督的義也「算作」我們的義。因此,當天父看著我們的時候,衪看到的是衪兒子主耶穌的義,你能想像天父的表情嗎?聖經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


 二、我的「好表現」不是目的,而是結果


基督徒不是因為表現得夠好,才被愛,而是因為先深深的經歷被愛,才慢慢的變好。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」因此,我們的好行為不是出於懼怕,而是被釋放出來得著自由,在愛中對神感恩的回應。


直到今天,我有時仍對神在福音裡,所給予我們的愛及地位感到不可思議,我仍在學習讓自己更多的活在福音裡,用信心去擁抱神所賜的這份愛。弟兄姊妹,今天你與天父的關係,是建基於什麼?你的好表現是因著什麼?願我們的生命更多被福音改變,常常向自己、向彼此傳講福音,活出神賜給我們每一位基督徒那豐盛的生命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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