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萬聖」與「聖潔」
香港旅遊發展局今年首次舉辦「香港萬聖月」,官方大力宣傳活動吸引眼球,也引起大眾關注涉及信仰、家庭教育、青少年成長及心理健康等議題,有基督教機構發起聯署聲明促請政府及旅發局重新檢視「香港萬聖月」及相關全城推廣政策(https://forms.gle/othkCzWC22sCToga7)。原本由私人機構舉辦的商業活動,變為由政府運用公共資源塑造成全城盛事,教會及基督徒應如何關注和回應?
從「香港人」的角度去關注
從機構聯署聲明中帶出兩個主要的關注點,首先是當萬聖節活動走進社區公共空間,不參與的市民可能避無可避地參與其中,因為除了付費進入的主題公園之外,多個人流旺盛的區域將舉辦狂歡祭、街頭派對、巡遊、巿集等等,亦有免費接載裝扮成「嘩鬼」的萬聖月的公共交通工具,還有售賣萬聖節裝扮店舖在大街小巷掛上各類服飾和道具,加上部分萬聖節裝扮及活動涉及血腥、暴力和死亡意象,可能令長者及兒童受驚嚇。另外,鼓勵「親子搞怪」、狂歡變裝及打破常規的氛圍亦容易使年輕人失去自制,甚或陷入恐懼及黑暗文化中。該聯署形容:「這不是娛樂,這是將暴力、殺人、死亡美化成狂歡!當政府用公帑推廣這種文化,我們的孩子、年青人會學到甚麼?」
從「基督徒」的角度去回應
萬聖節起源於約主前300年在英倫一帶的克爾特人(Celts)所信奉的神秘宗教,10月31日是他們的新年除夕,稱為「薩溫節」(Samhain),供奉死神。克爾特人相信靈魂在這天可自由運行,因而透過點篝火來驅鬼,並以預測命運來慶祝。第八世紀時,羅馬教皇定11月1日為「萬聖日」(或諸聖節,All Saints’Day),紀念殉道的聖徒,隨著基督教傳播到克爾特人地區,「萬聖日」逐漸融入「薩溫節」的一些古老傳統,被稱為「萬聖日前夕」,最終演變為「萬聖節」,到十九世紀傳到美國後逐漸成為商業化活動。
萬聖節以鬼魂、死亡、巫術、邪靈及黑暗等意象作為文化符號,與基督信仰存在張力,聖經中清晰地警戒:「在你當中不可有…占卜師、算卦師、卜算師、巫師、念咒師、召鬼師、招魂師、求問死人者,因為做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華憎惡的。」(申命記18:10-12),另保羅亦提醒信徒:「你們不能既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,不能既分享主的宴席又分享鬼魔的宴席。」(哥林多前書10:21)。我們要清楚自己的信仰:「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。」(以弗所書5:10)、保持警醒:「要謹慎警醒,你們的仇敵魔鬼,好像吼叫的獅子那樣走來走去,尋找可以吞吃的人。」(彼得前書5:8),抵抗世界的價值觀:「不要模仿這現世時代,卻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。」(羅馬書12:2)
當世界在慶祝一個源自死亡的節日,教會或基督徒也可用另一種形式「過節」,例如:透過攤位活動或街頭唱詩(busking)分享平安盼望的信息、在教會或家庭開感恩派對,吃喝歡樂中分享主恩……願我們在黑暗世界中作明亮的燈臺,讓人認識「基督的真光」!



